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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eh小说网 > 都市小说 > 庄家 > 庄家 第2节
    而在夹缝里,不情不愿挤出来一些,用来办婚礼。

    但婚礼当天太阳实在太大了,本来夏末秋初不该有那么大的太阳的,我穿着不太合身的婚服热到不停补妆。江铖是个不怕热的人,但那天穿着两件套的西服,我透过白色的衬衫领口,看见了他修长脖颈处也滑过几丝透明的汗液。

    这么热的天,原本身体不好的夏恬箐更是不舒服,可她担心影响我们的婚礼,于是硬挺着不吭声。后来婚礼到一半,司仪让我们宣誓交换戒指的时候,夏恬箐晕了过去。

    江铖毫不犹豫地跑了下去,那原本要被他举起戴在我无名指上的戒指,随着他跑动的步伐,砸在了地上。

    新郎官走了,整个婚礼现场自然兵荒马乱。我甚至来不及难过,便不得已开始安抚现场。我花了很长时间终于把宾客安抚下来——所幸请的人并不多,只是我成了笑柄。

    江铖那天带着夏恬箐直接离开了群山岛,我和我请的婚庆公司在岛上等了一周,那些夏恬箐没来得及享受的,倒是让我们享受了一遍。

    不过那枚戒指,我找了很久都没找到,大概是被打扫的阿姨扫走了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,江铖已经不在病房了。

    他回公司了还是找夏恬箐了我不知道,以前会猜一猜,但大概是因为现在身体实在不舒服,我一点猜的动力也提不起来。

    我是个闲不住的人,江铖走了之后那种恶心反胃的感觉轻了不少,我坐起身拿过手机,翻了翻朋友圈。

    江铖的所有人生轨迹里都有我。从他第一次懵懂记事,到上学,到创业,我一直总有种奇怪的我会“守得云开见月明”的感觉,大概就是因为我和他实在太过于密不可分。

    无论是谁——我两共同的朋友也好,商业伙伴也罢,甚至只听说过名字的陌生人,知道江铖的就不会不知道庄闻。

    知道庄闻的,大概也没几个不知道我苦追江铖多年的笑话。

    也正因如此,江铖飞黄腾达后,我的朋友圈里也多了不少人,从富豪到明星应有尽有。

    我现在打开朋友圈一看到的,就是一个富二代,叫谭野秋,很外向很会来事的性格。

    发的是昨晚通宵蹦迪的照片,整个场景乌漆嘛黑,只能看见倒影的光浮动。

    这个富二代和我关系不错,他自己本身虽然闹腾了点,但相处下来不是个讨厌的性格,人也还算上进,于是我顺手给他点了个赞。

    想了想,后来还是评论了一下

    庄家:你这照片这么黑,拍了个寂寞。

    一般我给他留言他都会回,这会儿没消息,估计是昨晚通宵刚睡下。

    我刷了一会儿就觉得没意思了,在床上躺了一下又觉得不舒服,于是艰难爬起身,慢悠悠地在病房里兜圈。

    我其实挺想走的,但是想着我现在这么虚弱,回家也就是躺着,在医生“你流产又捐骨髓,身体很弱,再观察至少一周再走”的劝说下,我还是在医院住着了。

    毕竟我这破身体,我要是再这么对她,她可能就要和我闹脾气了。

    虽然活着没意思,但总比死后一片虚无的好。

    虽然是特供vip套房,但毕竟还是太窄了,我走着走着就觉得没意思,又打开门打算出去溜达。

    我一出门便有护士迎了上来,是个很漂亮的小姐姐。我说我要出去走走,并且再三拒绝了她要陪同的好意。

    不知道是不是错觉,我看她看向我的眼里,总带着几分怜悯。

    不过怜悯也很正常,我现在是这个医院出了名的可怜人,那天我跪在地上求江铖别逼我打胎的时候,凄厉的哭声恐怕整个医院都听得到。

    现在一想,我都已经不记得那时的撕心裂肺,只记得如今留在我体内的,无法排解的——

    绝望。

    江铖伤害过我很多次,可从来没有一次像如今一样,让我恨他。

    给夏恬箐捐骨髓这个事,本来我肯定是无所谓的,但我没想到我会怀孕。

    我是不易受孕的体质,身体也不好,但宝宝各项体征正常让我很惊喜,仿佛是上天特意安排了一个治愈我的天使放在了我的怀里。

    我从未如此迫切地想要看到活生生的他出现在我面前,也许是男孩儿,也许是女孩儿,都无所谓。

    只要他健康平安就好。

    可江铖亲自碾碎了我的美梦。

    我哭着求他,我甚至跪下来,我说能不能再找找,也许还有和夏恬箐适配的人,为什么一定是我,可不可以不是我,如果孕期捐骨髓可能对宝宝有不可逆的伤害……

    可江铖不听,他不听。

    他眼里只有夏恬箐。

    他甚至威胁我,如果我不愿意捐,即便我偷摸生下孩子,他也会毁了这个孩子一辈子。

    医生建议我,要么打掉孩子捐献骨髓,保护好身体再备孕;要么直接孕期捐献,但要做好宝宝有后遗症的准备。

    医生是成安医院第一批进来的老教授了,当年江铖心高气傲,还是我想尽办法,把他请过来给医院坐镇的。

    所以他给我建议的时候,始终不敢看我的眼睛。

    那天我在他办公室坐了很久,最后选择了第一种。

    我宁愿不要孩子,我也不要把他生下来受罪。

    我不要他,像我一样。

    第3章

    我走着走着,就走到了草坪上。

    成安医院有很大一部分业务与康复有关,算是业内top级别的私人医院,当时国内对这个概念还不甚明确,我在医院设计时力排众难,强行要求按我的想法在寸土寸金的九龙,规划出了一块非常大的草坪供病人康复、休闲使用。

    当时所有人都反对,只有江铖沉默了片刻,问我:“你有把握它能达到你的目的吗?”

    我说没有,但我觉得可行。

    于是江铖签了字,同意了。

    那个时候我真的很感动,虽然我知道这一切都与私情无关,是江铖也看出了它的可行性,但即便如此,这也让我觉得甜蜜和幸福。

    面对江铖,我真的很容易被讨好。

    后来草坪果然成了成安医院一大特色。比之其他匆匆忙忙永远人潮拥挤的医院,成安医院康复科前安静、舒适的环境,让人仿佛置身于度假村,这也为后续成安医院的“贵族医院”标签做了充足的准备。

    但我那时候没有想到,有一天我会以病人的身份,来到这个草坪上。

    我在草坪上的一个长椅左侧坐了下来,不远处有个戴着助听器的小孩正在学母亲说话,我看了一会儿别开眼去。

    再前面是一个中年男人,拄着拐杖,在两个护士的保护下颤颤巍巍地往前走。

    我看着绿色的草地发起了呆,甚至没有注意到,长椅的右侧,什么时候多了个人。

    “你好。”

    突然响起的清亮男声吓了我一跳,我转头望去,是一个穿着白色衬衣的男人,个子不高,笑容亲和。

    “我刚看您坐在这很久了,脸色也不太好,有需要帮助的吗?”

    我很少遇到这样喜好发散好心的人,愣了一下,才道:“不用,谢谢。”

    男人并没有觉得尴尬,他微笑着点点头,然后回过头去,和我一样靠在长椅靠背上。

    他也没看手机,就这么靠着,看着前方。

    我想了想,开口问道:“你是这儿的医生?”

    成安集团越做越大,医院进入正轨后我就不怎么插手了,不是什么特别的人一般我也都记不住。

    男人笑道:“不是的,只是陪我朋友来这面试。”

    随即又笑道:“我看起来很像医生吗?”

    我回道:“倒也没有,就是觉得一般普通的陌生人,不会跑来问这种问题。”

    他没有直接回应,只是不好意思道:“我看你脸色不太好,担心你是不是不舒服,忍不住问出来了。之前我朋友就像你这样,不舒服也不说,就这么硬挺着,本来小问题也折腾成了大问题,我怕您也是这样的情况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用抱歉。”我的声音柔和了几分,“有您这样的朋友,是您朋友的福气。很感谢您的关心,我身体确实还没完全恢复,但在这晒晒太阳还是可以的。”

    他的笑容扩大了几分:“那就好。”

    我本来觉得很累,但不知为何突然有了几分谈兴,想起他说自己是来陪同学面试的,忍不住问道:“你同学怎么会想来面试这边?新人去公立医院的不是更多吗?”

    他无奈道:“因为他觉得这边工资更高。”

    “那我就是要忍不住劝一句了。”我笑道,“公立医院有人带的话,进步会很更大,比起钱来说,还是前期的经验更重要。更何况以后从公立到私立简单,私立想回去就难了”

    他对我的话甚为赞同:“我也这么觉得,不过人各有志,最终还是要看个人适合什么选择。,而且也有专家级别的人在这,也不算亏。对了……您听起来很了解这方面,您也是学医的吗?”

    “我不是,我的……”

    我不是,江铖是。

    但我一下子,竟然不知道该如何用一个确切的词语描述我与江铖的关系。

    商业合作伙伴?如果不是因为喜欢江铖,谁想这么累陪着他做这些。

    夫妻?可还不如说是p友更为恰当。

    江铖的心理洁癖非常严重,对别人的触碰非常介意,小时候因为不愿意被他“突发善心”的爸妈抱一下而被他爸追着打了一条街。

    所以他那么喜欢夏恬箐,却连夏恬箐的手指尖都没碰到过一下,也不完全是因为他的绅士风度。

    他这点让很多人不舒服,甚至因为他丝毫不给面子地拒绝得罪过很多人,就连身边的朋友也因此而尴尬不满——

    但我爱惨这一点了。

    我有时候想,我喜欢江铖的起点,也许就是五岁那年他被打得头破血流时躲在我身后,苍白的手臂绕过我的腰间,颤颤巍巍地搂着我跟我说话的时候。

    他说的是:“姐姐,谢谢你保护我。”

    他说话时身体轻轻地跟着震动,这细微的震动透过我染血的背脊,在我心间颤了二十多年。

    这二十多年,江铖无数次这样抱着我,头埋在我的颈肩。我伸手覆盖住他的手背与他十指相扣,心里都默念着一个声音:

    只有我抱过他,只有我拉过他的手,只有我吻过他,只有我只有我。

    即便江铖不爱我,可他的身体,干干净净的,只属于我。

    长椅那头的男人对情绪非常的敏感,我这短暂的走神并没有瞒过他的眼睛,他从善如流道:“不学医才好呢,累得要死,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出头。太累了对不起自己,太轻松了又对不起良心。”

    我笑了一下:“对不起良心是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“学医是需要积累不停学习的,要是把自己搞得那么轻松,病都不会看,怎么对得起病人嘛……像我,每次我朋友偷懒不想学的时候,我都会害怕他变成庸医。”

    这个男人非常有趣。他说话大多数的时候都端正且克制,可总有那么一两个尾音,带着点奇怪的可爱。